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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

日期:2024-10-31 02:28 来源:新林区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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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国家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号召,有效化解我区房地产市场库存,新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征集范围

有被收购意向用作保障性住房的房源应为新林区城区内房源。已办理房地产现售许可证、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相关手续齐备,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房源要求

1.现房要求:新林区城区内已办理房地产现售许可证、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相关手续齐备,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2.户型面积:收购的商品房原则上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

3.房源位置:收购的房源应位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

四、收购价格

收购价格将参考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即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上不超过5%的利润),并结合市场情况、房屋状况等因素,通过协商确定。

五、申报流程

1.有意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请于11月8日前向新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房源资料。

2.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房源进行评估,并与申报企业进行价格协商。

3.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收购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履行相关手续。我们诚挚欢迎广大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共同为新林区居民提供更多优质、实惠的住房选择。

联系方式:0457-3181508

新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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