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居民: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地关于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盗猎违法行为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群防群治作用,坚决遏制非法猎捕、杀害、储存、运输、买卖、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我区野生动物资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受理全区所有居民对非法猎捕、杀害、储存、运输、买卖、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相关线索。
二、举报方式
区林业和草原局举报电话:0457-318934513359625206
三、严格保密制度
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保障举报人生命财产安全,对因泄露信息而对举报人造成伤害的,一经查实,除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对举报人受到的损害依法赔偿。
四、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新林区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