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鑫百利物资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
至2025年7月9日,你等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至今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现敦促你等单位依法组织清算,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前往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清算组备案或注销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清算组备案或注销登记手续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注销。
特此公告。
被吊销营业执照逾三年未办理注销登记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注册号) |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住所 (经营场所) |
吊销 时间 |
1 |
大兴安岭鑫百利物资有限公司 |
91232700069187627B |
李壮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新林镇机修厂2区20栋5户 |
2017-1-23 |
2 |
大兴安岭金林岩石爆破有限公司 |
91232743MA1D43U87A |
孙茂林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新林镇(永丰街二十五区) |
2013-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