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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办清算组备案或注销登记手续的公告

日期:2025-07-09 05:01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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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鑫百利物资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

202579日,你等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至今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现敦促你等单位依法组织清算,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前往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清算组备案或注销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清算组备案或注销登记手续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注销。

特此公告。

被吊销营业执照逾三年未办理注销登记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注册号)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经营场所)

吊销

时间

1

大兴安岭鑫百利物资有限公司

91232700069187627B

李壮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新林镇机修厂2区20栋5户

2017-1-23

2

大兴安岭金林岩石爆破有限公司

91232743MA1D43U87A

孙茂林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新林镇(永丰街二十五区)

201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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