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生猪、牛、羊调运管理,强化民生保障导向,切实守护群众“菜篮子”安全与稳定,让市民吃上质优价廉、安全放心的畜禽产品;同时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降低养殖户经营成本、助力养殖户稳收增收,夯实民生保障根基,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补助方案。
一、补助范围与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在新林区下辖的塔源镇、宏图镇、新林镇、大乌苏镇、碧洲镇、翠岗镇、塔尔根镇内,从事生猪、牛、羊养殖并完成合规调运的养殖户。
申请补助的养殖户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通过“智慧龙牧”APP完成当次调运牲畜的产地检疫申报,并获取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所使用的运输车辆已在区农业农村局完成备案,且运输过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3.具备完整、真实的调运记录与证明材料。
4.生猪耳标:请需要申请的养殖户,向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重新申请新耳标,新耳标将登记入调运补贴管理台账中,无新耳标将不得申请补贴事项。
二、补助标准
根据运输距离及成本,对区内、外调运实行差异化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1.新林区猪调运至区外仅限于新林区屠宰场无法屠宰期间。
2.新林区猪调运至区外请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就近原则选择相应屠宰场。
3.此次补贴仅限于我区现有养殖户调运至区内外屠宰场;区外调运至我区的屠宰情况、外地来我区寄养的屠宰情况,均不纳入本次补贴范畴。
4.生猪和羊调运所在地距离屠宰场0-15公里为50元/次,15-30公里及以下100元/次,30公里(含)以上的按照3元/公里计算补贴;牛调运所在地距离屠宰场0-15公里为70元/次,30公里以下100元/次,30公里(含)以上的按照3.5元/公里计算补贴;
5.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350元。
详细调运明细请见附件1:《生猪、牛、羊调运补助标准明细表》
三、申请与发放流程
1.申请程序:申请人应在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新林区牲畜调运补助申请表》、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运输车辆备案信息证明、运输车辆GPS全程调运记录、牲畜销售或调运凭证等材料。
2.审核与公示: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按季度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3.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由区财政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依据审核结果,将补助资金统一拨付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四、监督管理
1.区农业农村局对补助申请、审核及发放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助资金。
2.运输备案车辆应确保GPS定位系统或行车记录仪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3.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助资金的,区农业农村局将取消其一年的补助资格,并依法追回已发放资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申报材料
基础材料:《新林区牲畜调运补助申请表》、养殖备案证明(智慧龙牧APP截图)、法人/户主身份证复印件、运输车辆备案证明材料(智慧龙牧APP截图)、运输车辆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运输车辆行驶证。
调运凭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智慧龙牧APP截图)、《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调运影像资料(行车记录仪全程录像)或调运中GPS路线图、所在起点镇政府人员验收影像材料、屠宰场卸车时影像材料。
六、附则
1.本方案由新林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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