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新林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现将我区建筑垃圾临时转运调配场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
一、场址位置
新林区大乌苏镇东北部。
二、服务范围
新林区城区范围内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不含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三、管理要求
1.各类建筑垃圾须经核准后,运输单位采用密闭车辆规范运至本场,严禁沿途遗撒、随意倾倒、抛撒堆放。
2.运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防控、降噪、污水导排等环保措施,实行分区分类堆放,规范作业管理。
3.严禁接收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危险废物及其他违禁废弃物。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单位:新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457-318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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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公网安备:232722020000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