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新林区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充实法律援助办案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黑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规定,新林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了公开招募专、兼职律师组建新林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办案律师库和法律援助青年律师库工作。
经自主申报、资格审核、综合筛选,现已初步确定两类律师库拟入库人员名单。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拟入库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本次拟入新林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库及法律援助青年律师库的律师(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8日。
三、监督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人员资格条件、执业情况、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异议,均可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向我局如实反映情况。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反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正式建立并启用两类律师库,统一开展案件轮值指派、质量监管、年度考核、评优奖惩等工作。
特此公示。
受理部门:新林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受理电话:0457-3188915
受理地址:新林区人民路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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