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区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例)
1.2026年1月新林区人民医院使用废止码结算,经新林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1月调查核实,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4036.44元。新林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做出以下处理:1.拒付医疗保障基金4036.44元。
2.2026年2月新林区人民医院超慢病用药、串项,经新林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2月调查核实,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1046.08元。新林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做出以下处理:1.拒付医疗保障基金1046.08元。
3.2026年8月新林区人民医院存在健康查体、超限制用药问题,经松岭区医疗保障局交叉互检调查核实,新林区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1337.14元。新林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做出以下处理:1.拒付医疗保障基金842.63元。2.退回医疗保障基金494.51元。
4.2026年9月新林区人民医院存在门诊特殊治疗刷取门诊诊查费问题,经新林区医疗保障局调查核实,新林区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263.70元。新林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做出以下处理:1.退回医疗保障基金263.70元。
新林区新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例)
1.2026年1月新林区新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限制用药问题,经新林区医疗保障局调查核实,新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211.93元。新林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做出以下处理:1.拒付医疗保障基金211.93元。
2.2026年8月新林区新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成年人开具儿童药、诊断与药品不符问题,经松岭区医疗保障局交叉互检调查核实,新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21.59元。新林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做出以下处理:1.令其以自查自纠退回违规返款18.41元。2.退回医疗保障基金3.18元。
新林区翠岗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例)
1.2026年1月新林区翠岗镇卫生院存在超限制用药问题,经新林区医疗保障局调查核实,新林区翠岗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103.46元。新林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做出以下处理:1.拒付医疗保障基金103.46元。
新林区翠岗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例)
1.2026年8月新林区塔源镇卫生院超限制用药问题,经新林区医疗保障局调查核实,新林区塔源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35.06元。新林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做出以下处理:1.拒付医疗保障基金35.06元。
新林区碧洲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例)
1.2026年8月新林区碧洲镇卫生院存在诊断与药品不符问题,经新林区医疗保障局调查核实,新林区碧洲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5.72元。新林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做出以下处理:1.拒付医疗保障基金35.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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