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林区发放初婚消费补贴的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5-02-25 来源:民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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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适龄婚育,推动婚姻家庭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与提高人口增长,自2025年1月1日起在新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结婚登记,结婚登记当事人符合双方均为初婚、双方至少有一方为新林区户籍的每对新人给予一次性6000元代金券。

一、发放条件

按要求,需满足以下4个条件才可享受此待遇。

1.申请人双方必须为初婚,且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结婚登记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新林区户籍;

3.双方按要求参加婚检;

4.申请人必须在新林区范围内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在其他地区、海外、港澳台领取的结婚证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二、发放标准及方式

发放标准:对符合初婚消费补贴条件的对象,一次性奖励6000元代金券。

发放方式:婚姻消费补贴代金券可用于婚宴、家电、购车(代金券须在领取结婚登记证之日起一年内使用,过期作废。例如:2025年6月1日领取结婚登记证,使用日期截止至2026年6月1日)。申请人双方有一方是新林区户籍的,到新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代金券;申请人双方均为大兴安岭地区户籍的,仅限选择一方户籍地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结婚登记并领取代金券。

兑换方式:代金券适用于购车、婚宴和购买家电。(购车仅限在大兴安岭地区的4S店,举行婚宴和购买家电必须在大兴安岭地区内任意一家能承办婚宴的酒店和正规家电商店)。消费后由申请人携带相关正规发票和代金券到新林区民政局核算无误后,将6000元打入申请人个人账户。

三、申报材料

1.《新林区婚姻消费补贴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

3.结婚证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核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1.申请。由婚姻登记当事人为新林区户籍的一方向新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婚姻消费补贴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

2.审核。婚姻登记机构必须认真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大兴安岭地区初婚消费补贴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初婚消费补贴条件进行审核。

3.确认。经审核后交由区民政局婚姻补贴发放领导小组确认,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初婚消费补贴代金券;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

4.发放。价值6000元的代金券。

五、新林区领取地点及咨询电话

领取地点:新林区民政局二楼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0457—318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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