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区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全区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实现社会救助领域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林区范围内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纠治“社会救助帮扶不到位”问题。
1、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展低收入人口审核认定和动态管理,导致“应保未保”“应退未退”问题;
2、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问题;
3、是否存在随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条件,或以特定职业、特殊身份为由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拒之门外等问题;
4、是否存在整户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仅个别家庭成员纳入保障范围,以“按人保”代替“按户保”的问题;
5、是否存在虽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符合低保边缘家庭条件,未给予渐退期,直接退出低保问题。
(二)纠治“救助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1、是否存在低保金等未按审核确认的保障标准足额发放,以及未在每月10日前发放等问题;
2、是否存在未落实“按标施保”要求,“以钱定补”等政策执行不规范问题;
3、是否存在民政部门未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交低保等救助金拨付申请,造成低保等救助资金迟发、缓发等问题;
4、是否存在未落实救助金发放卡折代管备案要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或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违规代持银行卡折、擅自支取救助金等问题;
5、是否存在低保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计划,但在实际执行中未能按时、足额拨付或使用,导致资金长期滞留“列而不支”或存在骗取套取、贪占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
(三)纠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责任落实不规范”问题。
1、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签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协议等问题;
2、是否存在照料服务协议文本不统一、协议内容不明确、文本不规范、签订人不全等问题;
3、是否存在照料服务人(机构)不履行协议内容或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4、是否存在监督检查不到位,探视巡访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5、是否存在医疗、住房、取暖等专项救助政策不落实等问题。
(四)纠治“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救助帮扶不到位”问题。
1、是否存在未按要求将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分类进行救助帮扶和动态监测管理等问题;
2、是否存在预警信息下发后,未处置或者处置不及时、不精准、处置结果反馈不及时等问题;
3、是否存在对需要其他部门提供专项救助的对象信息分办、转介不到位,各部门未及时进行专项救助帮扶或救助帮扶结果不反馈等问题;
4、是否存在相关业务部门数据信息无法共享、推送信息不及时、比对周期过长等问题;
5、是否存在上传各类低收入人口数据信息不及时、不准确、质量不过关等问题。
(五)纠治“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
1、是否存在申请受理程序不规范、书面告知义务履行不到位、超时限办理、公开公示不规范等问题;
2、是否存在将低收入人口认定等审核确认权限“层层下放”到村(社区),或者超范围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以及未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让群众“来回跑”等问题;
3、是否存在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守不规范、接听不及时、敷衍塞责、态度恶劣生硬、言语不当等问题;
4、是否存在对群众合理信访诉求处置不到位,导致重复访、越级访,或以息访罢诉为目的违规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范围等问题;
5、是否存在社会救助审核确认过程中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违纪行为。
二、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一)举报地址:新林区民政局(新林区新林镇人民路121号)
(二)举报电话:0457-3185863
(三)举报邮箱:xlqmzj@126.com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过以上途径如实反映、提供相关问题线索,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举报线索必须是真实存在,如有诬告诽谤现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新林区民政局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并按规定做好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受理、查处及反馈工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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