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区民政局关于征集“人情保”“关系保”及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9 来源:民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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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聚焦群众身边具体实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决杜绝侵害群众正当利益事件发生,全面做好全区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重大民生实事,特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应保未保”“应救未救”等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报事项

1.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

2.在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确认过程中,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地位或特殊关系,为不符合条件的人谋取救助待遇。

3.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及动态管理过程中,经办人员存在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

4.在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确认中存在符合条件不予纳入保障范围,符合救助条件不给予救助等问题。

二、举报电话

现将投诉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新林区民政局:0457-3181154

新林镇人民政府0457-3181543

塔源镇人民政府0457-3150085

宏图镇人民政府0457-3142188

碧洲镇人民政府0457-3190157

翠岗镇人民政府0457-3130008

大乌苏镇人民政府0457-3170156

塔尔根镇人民政府:0457-3122029

三、线索举报要求

1.举报线索应客观真实,提供具体时间、地点、涉事主体及具体事实,鼓励提供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2.提倡实名举报,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严惩打击报复行为。

3.严禁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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