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机关建设的基石。新林区交通运输局深入开展诚信进机关活动,旨在通过系统性、常态化的诚信建设,提升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本次活动以《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为根本遵循,重点围绕条例宣传核心内容展开,通过制度规范与正向激励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形成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条例宣传着重强化法治意识,使干部职工深刻理解信用记录、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关键条款。条例宣传既夯实了诚信建设的制度基础,又引导干部职工树立主动践信的内生动力,为打造人民满意交通提供坚实保障。
在条例宣传方面,新林区交通运输局采取立体化、多层次的推广策略,确保《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入脑入心。通过开展宣传活动,系统解读信用信息归集、守信激励措施、失信联合惩戒等核心条款,重点强化对信用修复程序、异议处理机制等实务内容的宣贯。同时通过会前学法方式进行学习,使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失信行为对个人职业发展、单位形象建设的负面影响。
通过系统性推进条例宣传机制,新林区交通运输局诚信进机关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守信践诺成为普遍自觉。这一实践表明,只有制度约束,才能让诚信文化真正落地生根,为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