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机关干部诚信履职意识,切实将诚信理念融入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近期组织开展“诚信进机关”学习活动。
活动以专题学习为核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诚信建设相关知识,重点研读《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核心内容。深入解读《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中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重要规定,明确政务诚信建设要求,强调不得以机构调整、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同时,深入学习《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政府守信践诺、政务信用记录等相关条款,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诚信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公信力的重要意义。
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行政执法、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中,坚守诚信底线,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失信行为,严格遵守承诺时限,做到言行一致、有诺必践,以诚信履职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司法行政干部的诚信意识和法治素养。下一步,将把诚信要求贯穿工作各环节,以诚信建设赋能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诚实守信、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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