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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林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直接适用《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 版)》的公告

日期:2025-09-28 03:42 来源:应急局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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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已调整《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版)》,我区直接适用《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版)》,不再另行制定相应行政裁量权基准。

附件:《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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