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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乌苏镇部分行政事项服务指南

日期:2026-03-13 09:52 来源:大乌苏镇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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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为通用性指引,具体办理条件、所需材料、补贴标准、办理地点与时间等,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或前往窗口确认。

1.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服务对象: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核心流程:依申请或主动发现→乡镇(街道)快速核查、审批(小额)或审核上报(大额)→发放临时救助金或实物。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服务对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符合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核心流程: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调查→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审批→按月发放低保金。

3.高龄老人生活津贴

服务对象:具有本地户籍,达到规定年龄(通常为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

核心流程:本人或家属申请→村(居)受理初审→乡镇审核→县(区)审批→按标准发放津贴。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领

服务对象:曾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证件遗失、损毁的夫妇。

核心流程:夫妻双方申请→提交身份、婚育及原办证佐证材料→乡镇(街道)卫健窗口审核→补发证件。

5.生育登记

服务对象:生育子女的夫妻(含一孩、二孩及多孩)。

核心流程:夫妻一方或委托办理→线上(政务APP/网站)填报或线下窗口提交材料→即时审核办结→获取《生育登记服务单》(电子或纸质)。

6.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

事项简介:对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一定倍数(如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家庭进行认定,使其能够享受相应的专项救助和优惠政策。

服务对象:大乌苏镇户籍居民,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标准。

核心流程:参照低保申请流程,由家庭提出申请,经信息核对、审核、审批后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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